国庆前帮客户申请的商标变更已经下来了,现在商标局很给力,普推老杨发现差不多就十多天,有没有必要变更,当然有必要,据《商标法》第49条,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和地址等,可让限期改正,不改正的,可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。
当有人对商标进行异议、撤三、无效宣告时,商标局的默认纸制邮件是发到商标上面的地址,对于商标代理人员,处理以上业务时,最喜欢这些不变更的地址的,就意味着收不到商标局的公文,以上商标事宜通过率就很大,有效的地址可以第一时间收到相关通告,这样就可以第一时间进行答辩处理,可以有效的保护好自己已注册商标。
还有就是一些网友做电商,需要商标授权,但是提供商标授权信息与现有公司执照信息不一致时,会影响在电商平台入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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